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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标项名称:宾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96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1 宾阳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1项 一、适用规范、标准档案数字技术参数及要求执行国家档案局、最高法、广西区高院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档办发[2014]7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定(GB/T18894-2002)、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暂行办法【2013】2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档案著录规则》(DA/T 18)、《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1-2000)、《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密局关于加强对纸质文件资料数字化扫描加工保密管理的通知》、《广西电子档案数据光盘存储管理规范》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时间:/至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 采购意向公开链接: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